精神文明

关于推选历城区第二届“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5 13:42:49  发布人:网站小编  浏览次数:

各级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和服务学生的责任意识,加强师德教风建设,树立我区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区教育局开展第二届“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推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级部做好推选工作。

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校一线教师,已获得第一届“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心系学生。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尊重学生,爱护学生,能耐心细致地做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深受学生爱戴和信赖。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严谨治学,业务突出。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单位对教师的过程性考核评价中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团结同事,尊重家长,与同事、家长搞好协作,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2)教育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3)向学生家长索贿,有违师德形象的;(4)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有乱收费现象的;(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

二、推选方法

1、各级部根据实际情况拟推荐人选,名单于6月24日前报送给李矿水校长。

2、学校将根据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并最终确定并上报。

3、在学校网站或公示栏中宣传入选教师的先进事迹,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三)表彰宣传阶段(教师节期间)

区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对区级“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进行表彰,下发红头文件并颁发证书。同时,通过区及以上媒体对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适时举办系列专题讲座。

附1:历城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推选活动汇总表

附2:历城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推选活动申报表

附3:历城区“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推选活动公示表样

历城区教育局、历城二中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