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二中校本科研课题立项和鉴定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地位,使教育科研的成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坚持“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工作”的原则,按照教科研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校本科研课题立项和鉴定制度。
⒈时间安排
每学期初,在开学的前三周内,个人申报本学期的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研究申报表”,一式二份(自留、学校存档各一份)。学校认定后于第四周在全校予以公布。
同时实行课题滚动制度:教师在工作中发现并进行研究的课题实验可以随时申报纳入学校重点课题;对于不进行实际研究的课题于期末评估后剔除出学校课题。以上均行文公布。
⒉课题来源
⑴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教育科研课题;
⑵学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确定的课题;
⑶教师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选定的教研教改课题。
⒊课题立项原则
⑴课题要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对我校的发展,特别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较大的作用。
⑵课题的指导思想和实施目标要明确,要从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观点鲜明,立论科学,可操作性强,能按计划取得研究成果。
⒋课题研究的要件
⑴所有课题均须写出开题报告,并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或方案,学校将据此进行监测评估;
⑵所有课题均须有研究过程的积累,具有较为完整的数据或资料;
⑶所有课题均须具有阶段评估结果(一般指中期评估);
⑷所有课题均须写出研究报告;
⑸所有课题均须填报“结题鉴定申请书”,并附研究成果。
⒌课题鉴定方法和时间
学校接到“结题鉴定申请书”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先由主持人(或参与研究者)进行答辩,然后查看研究过程和成果(以五个要件为主),出示由评委签字的鉴定结论,同时提交奖励或推荐意见。
鉴定时间安排:由课题主持人(或研究者)随时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学校于课题主持人提交“结题鉴定申请书”后两周内组织鉴定完毕。
⒍课题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对每一个规范的研究课题均记入档案,并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作为外出考察、聘任、晋级、晋职、奖励的依据之一。
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