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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我校举行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20/12/2 8:15:51  发布人:网站小编  浏览次数:

  11月30日上午,历城二中全体师生在舜德广场举行升旗仪式,担任此次升旗的是由李洪亮老师带领的高二12班。

  高二12班的同学们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出旗,随后国歌响起,全体师生唱国歌、行注目礼,凝望国旗缓缓升起。

  接下来,赵逸菲、刘高衎、杨鲤瑞、张友朋四位同学进行了题为《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讲话,呼吁同学们学法用法,建设和谐社会,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正确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一个新时代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学生,让法治意识真正深入心中。

  最后,学校党委副书记李玉华作总结发言。他在节约粮食、水电、文明礼仪方面对同学们提出表扬,提出文明是一种自觉的行为,是一种美好的习惯,是一种持久的魅力,是一种受人尊重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品质,希望同学们以文明为镜不断反思、进步,让优秀成为习惯。

  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是我国确立法治宣传日的第二十年,也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学校将在本月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呼吁大家来学法、用法,建设和谐校园。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法律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如升国旗时,《国歌法》要求我们唱国歌时庄严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作为一名高中生,《中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我们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在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 》能够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等等。

  中国的法律历经千年,源远流长,渐趋完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之路。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全面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7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已经连续9年持续下降,创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奇迹,其中,近五年犯罪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平均降幅超过12%,2016年降幅更是达到18.47%。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未成年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由此可见,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律法规得到了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这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是保障,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更不容忽视。为进一步推进历城二中法治教育,增强我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历城二中在新荷成长驿站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精心筹备,充分投入,于2019年暑假建成了“校园法治教育园地”。未来,学校也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我们在此提出以下倡议:

  第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少年也不例外,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益提高,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青少年心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所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因此我们要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第二,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对社会,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第三,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以及电视上的法律节目,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在生活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法律就是一张无形的安全网,时刻覆盖着我们生活的蓝天。所以,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正确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学生,让法律润泽我们的心田,让法治意识真正深入我们心中。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高二12班全体同学

2020年11月30日

文:学生记者崔子涵

图:学生记者吕珂惠、李丰百、王曦蕾、赵春菲

审稿:刘晓旭 编辑:刘晓旭